1、告知离退处工作人员;
2、离退处领导及工作人员到去世人员家中吊唁;
3、根据上级规定,去世人员的讣告离退处不再张贴,由去世人员亲属酌情自理;
4、料理完丧事后,去世人员亲属持死亡证明复印件或火化证明复印件及去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校人事处劳资科办理丧葬费及其它补助手续;
5、持人事处劳资科开具的证明到校财务处办理各种补助的领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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